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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8

威宁风车前三季度“转”出 企业所得税921万元

作者:张泉辉 时间:2016-10-18 阅读:132


   本报讯(通讯员 张泉辉) 日前,笔者从县国税局收入核算部门获悉,今年前三度,全县仅从风车上“转”出的企业所得税就达921万元,占企业所得税总额的23.68%。
  据悉,近年来,威宁依托丰富的风能资源,在县委政府统筹规划下,各县直部门“携手”推进风力发电产业发展。目前,已引进龙源贵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和华能威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等发电企业,在马摆大山、西凉山、贵家营、麻窝山等高海波地段建有风电场24个。
  在“护航”风力发电产业发展过程中,县国税局确定了专职联络员,全程跟踪服务,确保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抵扣、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为风电企业发展“蓄动力”。深入开展“一对一”跟进辅导,帮助风电企业及时掌握税收政策动向,解决涉税疑难问题,规避涉税风险点。改进企业所得税征收模式,对风电企业所得税实行按风电场核算。
  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全县已有多个风电场的免税期限结束,进入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时期,风电税收经济效益日益凸显。
  今后几年,随着各风电场税收优惠期限逐次结束,全县风电综合效应将更加凸显,不仅能为地方财政再添一根“台柱子”,还将在更大程度上替代火电,从而减少烟尘、一氧化氮、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