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喜获“营改增”红利50.14万元
作者:张泉辉 时间:2016-10-22 阅读:131
本报讯(通讯员 张泉辉) 日前,笔者从县国税局获悉,今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以后,威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共获得“营改增”红利50.14万元。
据悉,全面推开“营改增”以后,威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按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但在购买货物、劳务与服务时,只要取得了合法有效凭证,就能抵扣进项税额。与以前缴纳营业税相比,税收负担减轻了12.8%。该企业向农户发放10万元以下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与其它金融机构的同业往来利息收入,还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县国税局采取上门辅导、QQ和微信在线交流、税企座谈等方式,帮助农村信用联社财务人员深刻理解增值税销售额的确定、采购发票的索取、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等知识,熟练掌握各项金融业务账务处理、纳税申报表减免税栏目填写、增值税发票开具、网络抄报税等业务操作技能。同时,鼓励和引导该企业对税收政策执行、征收管理等工作建言献策,使其及时享受个性化服务项目。
据统计,今年5-9月,威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达99.33万元,主要为咨询服务、建筑材料和日常办公用品等项目。
“‘营改增’像一场‘及时雨’,短短几个月,就为我们节省了50多万元税金,这可是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我对今后经营更有信心了,打算增加服务网点、扩展业务范围。”威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