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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3

党员干部要做从严治党的践行者

作者:本报评论员 时间:2016-11-03 阅读:152


   十八届六中全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为全党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完善党的政治规矩。
  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从严治党新常态、改进作风新常态,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观念上要适应、认识上要到位、能力上要提高、方法上要改进。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率先做从严治党的践行者,把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作为行动指南、行动铁律,作为参与党内政治生活不可逾越的政治红线;把党内监督条例贯彻落实到工作中,使得各项政治规矩得到有效保障。
  在思想素质上做从严治党的践行者。党员干部不仅要具备好干部“二十字”标准,还要能够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深入学习领会,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要不断强化党性锻炼,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为最讲政治、党性最强的好干部;要把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三个自信”作为必修课,做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的好干部;要带头发扬经常学习的作风,广泛涉猎法律、经济、管理等方面知识,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
  在作风建设上做从严治党的践行者。党员干部要坚持直接联系服务基层群众,认真落实调查研究、入户走访、信访接待、结对帮扶和座谈约谈等工作制度;要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持察实情求实效,不定不切实际的政策,不提无法落实的要求;要大胆探索创新,准确把握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切实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工作的始终,凝心聚力抓落实、苦干实干抓落实、攻坚克难抓落实、勇于争先抓落实;要时刻强化自律意识,时刻把握小事小节,自觉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在监督管理上做从严治党的践行者。党员干部要主动强化自身教育管理,把经常参加警示教育,定期谈心谈话作为一种工作常态;要认真落实自身廉政风险排查、述职述德述廉等制度,做到明确红线、分清界限、固守底线,规范履职用权;要坚持从严问责,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