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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6

财政局创新扶贫资金使用和拨付方式

作者:李庆昌 时间:2016-11-16 阅读:139


   本报讯(通讯员 李庆昌) 近日,笔者在财政局了解到,为提高资金效益,减少资金拨付环节,县财政局与扶贫部门密切沟通,所有下达到乡镇实施的项目资金,根据扶贫项目安排明细,借助财政大平台系统,一律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更加完善乡级财政报账制,39个乡镇(街道办)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大大提高资金支付效率。
  据了解,结合威宁工作实际,调整资金拨付比例,决定将原来的“3.3.4”(即第一次拨款30%,第二次拨款30%,最后一次拨款40%)改为“5.2.3”(即第一次拨款50%,第二次拨款20%,最后一次拨款30%)。
  同时,着力构建多渠道投资体系,创新推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式改革。设立小额扶贫贴息,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贷款进行贴息,鼓励自主创业。建立惠民信贷担保机构,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建立小额扶贫“特惠贷”风险补偿金,通过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促进金融、社会扶贫,放大扶贫资金效用,发挥更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