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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2

威宁创新扶贫资金使用和拨付方式完善扶贫资金管理

作者:杨旭东 时间:2016-11-22 阅读:154


   本报讯(通讯员 杨旭东) 近年来,威宁创新扶贫资金使用和拨付方式,完善扶贫资金管理,采取多种方式,确保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改变资金支付流程。为提高资金效益,减少资金拨付环节,县财政局与扶贫部门密切沟通,所有下达到乡镇实施的项目资金,根据扶贫项目安排明细,借助财政大平台系统,一律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更加完善乡级财政报账制,39个乡(镇、街道)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大大提高资金支付效率。
  调整资金拨付比例。为加快全县扶贫攻坚·同步小康步伐,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速项目推进,尽快发挥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威宁工作实际,将原来的“3.3.4”(即第一次拨款30%,第二次拨款30%,最后一次拨款40%)改为“5.2.3”(即第一次拨款50%,第二次拨款20%,最后一次拨款30%)。
  创新资金使用方式。着力构建多渠道投资体系,创新推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式改革。设立小额扶贫贷款贴息,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贷款进行贴息,鼓励自主创业。建立惠民信贷担保机构,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鼓励发展农业产业。设立小额扶贫“特惠贷”风险补偿金,通过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促进金融、社会扶贫,放大扶贫资金效用,发挥更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