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税收督察“追责”13人 敲响规范执法“警钟”
作者:张泉辉 时间:2016-11-28 阅读:135
本报讯(通讯员 张泉辉) “由于自己的一时疏忽,导致发生了执法过错,既被罚了款,又被责令书面检查。这次沉痛的教训,为我敲响了规范执法‘警钟’。”近日,县国税局迤那分局年轻干部小黄对笔者这样说。
据悉,连日来,县国税局组织人力对2015-2016年10月期间税务登记管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发票代开、税种评定、稽查文书制作、欠税清缴、个体户定额调整、发票发售、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申报等20余类税收执法事项展开督察,为依法治税情况全方位“体检”。
据统计,在此次税收督察中,该局共发现各类执法过错事件17起。针对发现的问题,本着惩前毖后的原则,视情节轻重,共对3名分局长、2名副分局长、4名局内部门负责人、4名一般干部等13名主要责任人进行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其中对7人进行通报批评、处以罚款,对6人进行责令书面检查、罚款。
据了解,该局已对税收执法过错责任人进行集中教育,要求其认真分析问题成因,严格制定整改时间表,在责令限改期内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确保税收执法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