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象的一封信
作者: 时间:2016-12-02 阅读:119
尊敬的农民朋友及所有农业普查对象:
您好!感谢您抽出宝贵时间参与威宁农业普查工作!农业普查需要您的参与、支持与配合!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关心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始终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务院决定于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将全面查清农业、农村、农民新情况新变化,对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民致富奔小康,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此次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6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为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从2017年1月1日起,普查人员将佩戴统一的普查员证,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入户登记。请您提前准备好户籍簿、土地确权证、土地承包证、林权证、土地流转合同等相关证件材料,认真回忆2016年全家生产生活情况,家庭外出人员情况及家庭的相关信息登记,掌握准确数据,制定精准的农村发展规划,更快提高农民家庭收入,早日实现全面小康。
农业普查是国家组织的大型国情国力调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普查信息,既是您的法定义务,又是您的神圣权利。我们将遵守法律规定,对您所提供的调查数据严格保密,不用于普查以外的任何目的。
摸清家底惠百业,农业普查靠大家。您的积极配合、如实填报,是农业普查成功开展的前提,是国家获得真实可靠普查数据的基础。衷心希望您与我们携手合作,共同搞好这次农业普查,为国家科学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应有的贡献!
衷心感谢您对农业普查工作的大力支持!
威宁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