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西南水泥有限公司获国税减免税300余万元
作者:张泉辉 时间:2016-12-07 阅读:151
本报讯(通讯员 张泉辉) 日前,笔者从县国税局获悉,截至11月底结束,该局共为贵州威宁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减免增值税365.77万元,有力推动了该企业进一步转型。
据悉,从2016年4月1日起,为助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类企业发展,县国税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精神,对贵州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实施PC325水泥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优惠政策,对其所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允许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为将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县国税局抽选业务骨干对该企业实行“一对一”、“点对点”服务,定期上门辅导该企业如何用足、用好节能减排政策,帮助其财务负责人及时准确掌握纳税申报表税收优惠栏目填写方法和办税程序,并建立了跟踪问效、实时反馈、减免税评估等机制,有效防控税收风险。
“税收优惠政策的推行,为我公司推进节能减排、扩大再生产节约了资金、注入了‘动力’,我们将乘税收优惠这股东风继续向环保型企业转变,进而彻底走上绿色发展之路。”该企业副总经理李冬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