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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2

威宁煤炭行业“回暖” 单月实现税收超300万元

作者:张泉辉 时间:2016-12-12 阅读:161


   本报讯(通讯员 张泉辉) 日前,笔者从县国税局获悉,今年下半年以来,全县煤炭行业情况逐渐“回暖”,仅11月份原煤开采和煤炭洗选业就实现增值税341.38万元,占2016年该行业所创增值税总额的21.97%。
  据了解,近两年来,随着全国经济增速减缓,宏观经济下行,煤炭市场不景气。威宁煤炭行业也深受影响,价格持续下跌,生产、运输成本却相应增加,煤矿开采企业大多处于亏本生产或停产状态。 
  今年下半年以来,针对煤炭行业存在的问题,威宁不断拓宽融资渠道,缓解煤矿企业融资难题,加快煤矿整合步伐,出台《煤炭企业生产奖励办法》,推动原煤开采、煤炭洗选企业恢复生产。
  同时,县国税局与地税、工商(市场监管)、财政、国土、安监、发改等部门密切协作,切实提升服务水平与管理效率,有效解决煤炭企业涉税问题。详细调查了解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加强对煤炭企业各项涉税指标的综合分析,准确掌握吨煤平均税负、吨煤平均成本等数据,规范煤炭行业的成本、费用等涉税项目列支标准。
  此外,县国税局还以纳税评估和税收专项检查为抓手,促使煤炭行业纳税人自觉规范涉税行为,充分发挥“以评促管”、“以查促管”作用,确保煤炭税收“颗粒归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