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促发展 强化监督重实效
作者:李文彦 时间:2016-12-13 阅读:240
依法履职促发展 强化监督重实效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缩影
通讯员 李文彦

渝黔湘鄂部分县(市、区)人大工作联席会在威宁召开

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源保护条例调研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青松率人大代表视察农业产业化工作

人大代表集中视察草海周边环境情况

人大机关干部到麻乍镇开展七·一建党节系列活动

人大代表集中视察象鼻岭水电站建设情况

渝黔湘鄂部分县(市、区)人大工作联席会在威宁召开

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源保护条例调研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青松率人大代表视察农业产业化工作

人大代表集中视察草海周边环境情况

人大机关干部到麻乍镇开展七·一建党节系列活动

人大代表集中视察象鼻岭水电站建设情况
威宁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自2011年12月选举产生以来。五年的实践,可喜的成绩。人大常委会肩负人民寄予的重托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县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思路,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各项职权,改进方式、强化监督,在立法、监督、任免、决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威宁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和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作出了积极贡献。
民族立法新推进
2001年1月5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施行的《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草海保护条例》,曾对草海湿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维护草海生态功能,保护草海生物多样性发挥了重要作用。至2012年,该条例已不适应加快草海区域的保护治理和合理利用的要求。2012年6月26日,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决定对该条例进行修改。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历经12次反复修改,2013年7月26日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三次会议批准,2013年8月5日公告施行。修改完善后的《草海保护条例》的施行,为推进草海保护和综合法理提供了更为坚实的法律保障。针对威宁水资源不足,人均占有量低(仅为世界平均占有量的1/5)的实际,为合理保护有限的水资源,2014年4月,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制定《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资源保护条例》。经过数十次调研和反复修改,2015年2月23日,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条例,同年5月25日,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于6月26日公布施行。为切实提高全县教育水平,2016年7月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制定《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教育条例(草案)》。截止目前,已完成了前期起草工作。另外,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还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完成了《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毕节市立法条例》等39部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监督工作出实招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代表议案建议反映集中的焦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打出监督“组合拳”,扎实开展监督工作。
强化深入调研。在机关、学校、企业、厂矿、农村、社区,我们时常都会看到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身影。他们亲切地与群众交谈:“你家享受低保没有?收成怎么样?……”他们还与乡镇班子成员和村组干部座谈:“通村公路修了几公里?保障性住房完成了多少?移民搬迁还有哪些困难?……”通过调研,找准了问题、分析透彻了原因、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意见建议。
强化工作审议。“我提几点建议”,“我谈点看法”,“这个工作还有些不足之处”……这是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经常出现的场景,常委会委员们纷纷发言,提建议、谈认识、找不足、查原因、谋对策,气氛严肃而不紧张、场面活泼而不混乱、感情真挚而不抵触。五年来,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有关文教卫生、社会保障、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精准脱贫、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城镇化建设、道路交通安全、煤矿生产建设、旅游发展、民族宗教、议案建议办理等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53个。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行政审判、民商事案件审判、刑事执行、涉法涉诉信访件办理等专项工作报告5个,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反贪污贿赂、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刑罚执行监督、涉法涉诉信访件办理等专项工作报告6个。通过审议,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或审议意见,提出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168条,交付并督促“一府两院”抓好落实。
强化财政预决算监督。听取了县人民政府2012—2016年各年度财政决算审计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批准了县人民政府各年度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加强了对县级财政预算、决算的监督。
强化执法检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不辱使命,切实肩负法定职责,邀请驻威省、市人大代表,组织县、乡人大代表,进机关、下农村、入社区、到企业,查资料、看实地、访群众、搞座谈、听汇报,切实开展执法检查。五年来,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草海保护条例》等7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等9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向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53条。
强化备案审查。对县人民政府提请的《威宁自治县中心城区农村居民住房安置办法(试行)》、《威宁自治县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等10个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备案审查,促进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强化跟踪督办。建立了决议、决定跟踪督促机制,强化跟踪问效,增强了监督实效。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落实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7个,由常委会领导牵头,进行跟踪督办。通过跟踪督办,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得到了较好落实。
强化履职监督。制定、实施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定期报告工作暂行办法》,加强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监督。五年中,共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19名局长(主任)、人民法院4名副院长、人民检察院3名副检察长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了满意度测评,促进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高效履职。
重大决定促发展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以及人事招聘、大额度资金支出、重大项目建设,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五年来,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提请的有关行政区划调整、城市规划、人事招聘、城乡低保、棚户区改造、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等45个重大事项的报告,批准县人民政府10个乡撤乡设镇,对原草海镇留镇析置4个街道,批准融资贷款64.12亿元,批准招聘工作人员5734人(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697名),促进了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
人事任免新举措
坚持了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的原则,严格任前考试、任前表态发言制度,认真审议“一府两院”提请的人事任免案,依法进行人事任免。五年来,依法任免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37名、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主任副主任22名、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副主任14名、政府组成部门局长(主任)81名、人民法院有关职务人员81名、人民检察院有关职务人员26名。认真落实了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了6次宪法宣誓,35名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作了庄严宣誓。接受4名人大常委会委员辞职,补选节市一届人大代表4名。
代表工作方式多
完善和创新了代表工作机制,注重提供服务,突出代表主体作用,提高代表履职水平。强化学习培训。采取以会代训、外出学习、举办培训班、跟班学习等方式,培训各级人大代表11615人(次)。认真督促办理代表议案、建议。2011年底以来,共收到代表依法提出的议案建议407件。采取会议交办、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各委室分类促办等方式,加强督促办理,办复率达100%。开展视察。组织各级人大代表546人次,开展精准扶贫、农业产业发展、草海周边环境治理等视察13次,提出意见建议54条。集中调研。组织开展了高中教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题调研19次,提出意见建议81条。配合全国、省、市人大开展了“推进农村扶贫开发”、“草海泰丰园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风力发电及机械设备生产情况”等专题调研或代表视察15次。加强联系。每位常委会委员联系2名县人大代表,促使常委会委员更好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服务选民,增强了代表意识和责任意识。晒晒履职清单。将全县39个乡(镇、街道)分为8个片区,组织开展代表履职座谈2次16场,晒出了代表履职清单,让代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信访工作出成效
进一步加强了人大信访工作,努力探索做好新时期人大信访工作的方法和措施,积极参与全县信访接待和维护稳定工作,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五年来,共收到群众来信283件,接待来访群众1389人次,全部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并建立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督办机制,加强督促办理。同时,人大常委会领导还通过在信访大厅接访、到基层下访等方式,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依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基层指导上台阶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了每年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了指导和联系。指导35个乡镇依法召开每年的人民代表大会例会,认真审议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依法审议决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指导金斗、麻乍、岔河等10个乡顺利完成撤乡建镇,指导原草海镇完成留镇析置工作。指导各乡镇依法顺利完成了届中补选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使乡(镇、街道)人大更好地依法履职。
换届选举严法纪
2016年,县、乡两级人大换届同步进行,这是全县政治生活中的大事。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注重宣传发动,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强化部署落实、强化宣传发动、强化纪律约束、强化督促检查的“五个强化”促进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开展法律法规培训100余场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镜鉴》91场次,开展“九个严禁”换届纪律测评83场次,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认真做好工作准备、宣传发动、选民登记、推荐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选举准备、投票选举等环节的工作,全县63.2万名选民参与新一届人大代表选举,依法选举产生县级人大代表324名、乡(镇)级人大代表1973名。截止发稿时,全县35个乡镇已圆满完成换届工作。
素质能力再提升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强化学习教育。近年来,组织开展了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按要求原原本本地学习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了党章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五年来,开展集中学习162次、专题讲座29场次、讲党课21场次。常委会委员和机关干部参加各类培训83批2158人次。通过各种方式的学习教育,机关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进一步提高,宗旨观念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进一步提升,干事创业热情进一步激发。
强化制度建设。坚持并完善了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人大机关学习制度、公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出差审批管理制度等26个制度,确保了各项工作按制度有序开展。
强化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相关规定。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人民群众。通过学习教育,严的意识、严的规矩、严的风气和实的作风、实的责任、实的措施的行为养成,机关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强化对外宣传。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平台,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实践的宣传。《人民代表报》、《人大论坛》、《贵州民族报》、《毕节人大》等报刊采用稿件59篇,威宁电视台、《威宁每日新闻》、人民网、威宁网等媒体宣传报道威宁人大工作1000余条。成功承办了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工作联席会、渝黔湘鄂部分县(市、区)人大工作联席会,接待国家、省、市和其他县(市)人大考察调研组87批1503人次。《人民代表报》对威宁开展履职监督等情况作了跟踪报道,《人大论坛》对威宁开展代表履职座谈等做法作了刊载。五年来,获省人大办公厅表彰的《人大论坛》宣传发行工作一等奖4次、特等奖1次,县人大办公室撰写的《还草海一池清水》一文获第24届贵州人大新闻三等奖。
服务大局更坚定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心,切实服务县委工作大局,坚决服从县委的领导、坚决听众县委的指挥。深入第一线,积极参与精准脱贫、“法治威宁”创建、高速公路建设、水利建设、教育发展、草海综合治理、城市建设、棚户区改造、能源建设、基层党建、安全生产、重大信访问题处置、“五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等工作,指导、督促、联系乡镇工作,着力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