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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6

威宁全面推进 “五证合一”制度改革

作者:沈光勇 时间:2016-12-16 阅读:178


   本报讯(记者 沈光勇) 昨日,记者从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自今年10月1日起,威宁在前期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简化注册登记流程和审批环节,全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 登记制度,优化了行政审批服务,提高了登记效率,方便了企业准入。
  “五证合一”制度改革后,申请设立登记、原执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企业,由登记机关依法核发、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已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登记,由登记机关将相关登记信息共享给社会保险、统计等单位。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取消了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改为企业按规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年度报告要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计机构等单位开放共享。
  据了解,改革后企业申办登记时,只需填写涵盖工商、质监、国税、地税、人力社保、统计相关的“一张表格”,提交“一套材料”,由县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一窗受理”,并直接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企业登记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并在部门间实现共享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