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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0

威宁实施药品安全电子监管和新版GSP认证

作者:沈光勇 时间:2016-12-20 阅读:162


   本报讯(记者 沈光勇) 2016年,威宁加大实施药品安全电子监管工作力度和药品零售企业新版GSP认证工作力度,强化药品流通追溯质量监管,将辖区内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实施电子监管和进行新版GSP认证,强调未完成入网的零售企业将不予通过新版GSP认证,进一步规范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市场秩序,为加强后续监管和网络监管奠定了坚实基础。
  药品电子监管是利用现代信息、网络、编码技术对药品全过程实施电子监控的方法,是实现药品流通追溯监管的有效措施。威宁根据GSP认证工作和零售企业入网工作的要求,以GSP认证为抓手,将药店入网与实施GSP认证结合,要求在受理药品GSP认证材料的同时,必须核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确认入网信息并缴费购买数字证书,未取得数字证书的药品零售企业,一律不予通过新版GSP认证,不予发放《GSP认证证书》,同时督促已入网企业做到见码就扫、核注核销,及时上传数据。
  据了解,目前已将2家药品批发企业、3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240余家药品零售企业全部实施电子监管和通过新版GSP认证,同时完成药品60个批次、医疗器械6批次的抽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