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
总第34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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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棚派出所查处一起殴打他人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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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 王启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公安局长会议精神,以深入实施“八大警务”为抓手,深耕“民生警务”,威宁县公安局在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执法领域出重拳、下狠招。近日,牛棚派出所在巡逻防控工作中,查处一起殴打他人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违法人员6名。
  5月20日以来,威宁县第二十届民族团结“双拥杯”篮球运动会暨贵州省第二届“美丽乡村”篮球联赛在牛棚镇开赛,为确保此次赛事期间辖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威宁公安出动200余人次警力进行安保,从道路交通到娱乐场所,从人员管理到安保秩序,威宁县公安局党委立足全县发展大局,深入实施“预防警务”,落实“民生警务”,在打击突出违法行为问题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再取执法战果。
  5月23日凌晨,牛棚这一风情小镇在“镇BA”浓厚氛围的影响下更显热闹非凡,夜食店、烧烤摊、KTV、台球室等充满人间烟火气,但也充斥着一些酒后无法控制自己言行的人。作为赛区驻地的牛棚派出所,为加强辖区社会治安管控力度,进一步加大重点场所、区域的巡逻防控力度,当天凌晨4点,值班民警带领值班组人员在辖区开展巡逻防控,当巡逻至辖区鱼塘社区时,发现居民夏某某家大门外有人员聚集,现场十分混乱,见状巡逻民警立即上前查看。
  经查,鱼塘社区居民夏某某、王某忍、夏某健等人喝酒后,与张某、范某卓等人在夏某某家因口角纠纷发生抓打,造成双方不同程度受伤。随后,民警依法将双方传唤至威宁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进行调查。
  经询问,违法人员夏某某、王某忍、夏某健等6人如实陈述了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目前,6名违法人员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法律讲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打架斗殴违法行为大多发生在酒后,过量饮酒既伤身体,也易失德失控,希望大家适量饮酒,酒后莫冲动。公安机关对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切勿以身试法。打输了去住院打赢了去坐牢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用文明守护“烟火气”。